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证券交
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或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挂牌转
让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转让规则”)、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
由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浙江省
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
途。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0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截至 2024 年(以下简称“报告期”)末,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且存续的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3
浙建 01、23 浙建 02(以下简称“各期债券”),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债券代码 148336.SZ 148337.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1 23 浙建 0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
债券名称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 一期)(品种二)
债券期限(年) 1+1 2+1
发行规模(亿元) 3.00 5.00
债券余额(亿元) 0.00 5.00
发行时票面利率 3.55% 3.70%
当期票面利率 2.70% 3.70%
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调整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触
票面利率,调整后利率为 不适用
发及执行情况
起息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
还本付息方式 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 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
次还本 次还本
报告期付息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是否担保 无担保 无担保
发行时主体评级 AA+ AA+
发行时债项评级 - -
跟踪评级情况(主体) AA+ AA+
跟踪评级情况(债项) - -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或
挂牌转让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
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
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9 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限公司新增重大诉讼 司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3-25) 发行人新增涉及四项诉讼案
件,目前均已立案且尚未开
庭审理。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5 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9 日公告的《浙江省建设投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债券信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 事会秘书、债券信息披露事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5-9) 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发
行人涉及人员变动
“23 浙建 01”公告回售结
“23 浙建 01”完成回售并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果及转售事项
开展转售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6-19)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6 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18 日公告的《浙江省建设投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限公司监事发生变化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6-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行人涉及监事变动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转让股权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
(2024-07-26)
的公告》,发行人涉及
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
权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9 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5 日披露的《浙江省建设投
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事务管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理制度 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09-05) 公告》,本次涉及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修订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月 11 日公告的《关于变更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12-11) 行人涉及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月 11 日公告的《关于聘任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发生变动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发行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12-11) 人涉及人员变动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 日公告《浙江建投浙江省建
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及时披
宜进展更新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露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12-27) 决议公告》,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表: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ConstructionInvestment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 陶关锋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万元) 108,178.36 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万元) 108,134.01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政编码 31001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陈智涛
电话号码 86-571-88057132,86-571-88265687,86-571-
传真号码 86-571-88052152
电子邮箱 zjjtzq@cnzgc.com
互联网网址 www.cnzgc.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96858896G
经营范围 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
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路桥工程,机场
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
程技术开发,建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
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
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其进出
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
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国际工程承包,劳
务输出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建设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咨
询,路桥工程,机场跑道,机械施工,设备安装,城乡规划编制服务,工程技术开发,建
筑机械制造及设备租赁,建筑构配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金属
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及
其进出口业务,工程技术培训及咨询业务(不含营利性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培训),
国际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分析
(1)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业务板块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期 上年同期
业务板块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 比(%) (%) 比(%)
建筑施工
业务
工业制造
业务
工程相关
其他业 115.71 111.74 3.43 14.35 98.45 94.69 3.82 10.63
务
其他 16.64 13.27 20.25 2.06 13.79 11.60 15.88 1.49
合计 806.43 767.64 4.81 - 926.06 882.73 4.68 -
(2)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表:各主要产品、服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产品或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分服务 (%)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 (%) (%)
建筑施工
业务
工业制造
业务
工程相关
其他业 115.71 111.74 3.43 17.53 18.01 -10.21
务
其他 16.64 13.27 20.25 20.61 14.40 27.52
合计 806.43 767.64 4.81 -12.92 -13.04 2.78
三、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度/末 2023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
总资产 12,088,242.38 12,165,045.27 -0.63
总负债 11,136,902.52 11,147,892.02 -0.10
净资产 951,339.86 1,017,153.26 -6.4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5,381.53 781,920.95 6.84
资产负债率(%) 92.13 91.64 0.53
流动比率 0.94 0.93 1.08
速动比率 0.45 0.44 2.2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71,649.63 833,560.72 4.57
营业收入 8,064,335.88 9,260,574.98 -12.92
营业成本 7,676,332.20 8,827,302.16 -13.04
利润总额 61,586.64 86,422.51 -28.74
净利润 35,764.70 60,282.04 -40.6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60.49 39,171.01 -50.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91,359.27 207,756.52 40.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46,320.12 -75,003.37 -295.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00,356.05 8,736.56 -46.83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说明 1: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
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具体内容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执行。
说明 2:EBITDA=息税前利润(EBIT)+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核查
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表:23 浙建 0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 148336.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1
发行总额(亿元) 3.0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置换已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与约定用途一致
表:23 浙建 0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债券代码 148337.SZ
债券简称 23 浙建 02
发行总额(亿元) 5.00
募集资金约定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置换已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的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与约定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
行专项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正常。
三、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结果
截至报告期末,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的定期
报告披露内容一致。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各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五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各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
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的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
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
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检查,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
募集资金根据相关决议并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
排。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
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组成偿
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本次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
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
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
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
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务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
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
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
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后果,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七)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情
形。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1)条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情形的,发
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关事项的,发
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上述第(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
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1)发行人承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本条第 1)项金钱给付义务,金额达到
第 2)项给付标准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金钱给付逾期状态:
A.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财务公司贷款;
B.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应付租赁款;
C.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D.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
E.除本期债券外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且占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1)条约定的交叉保护承诺情形的,发
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 10 个交易日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触发交叉保护情形时,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交叉保护条款且未在上述第(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持有人有
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章相关承诺要求且未能在资信维持承诺第(2)条、交叉保护承诺
第(2)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
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
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
的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决议和公司董事会作
出的相关承诺,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未触发投资
者权益保护条款约定的承诺事项。
三、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发行人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
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
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
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
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
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与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
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
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
有人会议”。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聘请中金公司
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金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
益。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
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发
行人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和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分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
年度报告应当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发行人已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债券偿付工作,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
理计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中金公司作为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相关约定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报告期内,
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人会议的情况。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表:本息偿付安排
债券期限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还本付息方式 付息日 到期日
(年)
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计息,付
付息,到期一
次还本
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计息,付
付息,到期一
次还本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表: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投资者回售选 发行人赎回选择
报告期内付息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择权的触发及 权的触发及执行
兑付情况
执行情况 情况
投资者触发回
按约定付息, 售选择权,回
无违约情形 售金额为 7,000
万元
按约定付息,
无违约情形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
别为 9,853,512.76 万元、9,260,574.98 万元和 8,064,335.8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16,102.78 万元、207,756.52 万
元和 291,359.27 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收入与现金流将为偿付各期债券
本息提供保障。
二、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融资能力和现金流基本稳定,
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现持有已注册待发行公司债券批文规模 20.00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规模 55.00 亿元。必要时,还可通过注册发行新的公司债券、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偿还存续债务。
中金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的变化情况。
第九章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无。
第十章 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除涉及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
新增重大诉讼、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控股子公司减资并转让股权外,发行
人未出现重大事项。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
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4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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